2015年6月13日 星期六

Scrum的意義

2015/06/13 19:16-19:57



圖片來源在此


Scrum是軟體敏捷開發法中的其中一個方法,這個字在橄欖球之中,是爭球的意思,翻成中文有個更貼切的名詞「鬥牛」。

在美式足球的活動裡,同一個隊伍裡面的人目標都必須一致 ---「爭球」,橄欖球彈跳的方向通常很難預測,隱喻在軟體開發的活動中,顧客的需求通常也很難在專案初期就規畫得很完整,需求改變就如同橄欖球的彈跳班難以預測。

在Scrum裡的所有活動,都有規範一個固定長短的時間,時間到活動就應該立即結束,猶如橄欖球比賽,假設比賽結束的那一瞬間,隊伍A 53分,隊伍B 55分,那就是隊伍B獲勝,

隊伍A總不可能說:「再給我五分鐘我就可以把球放進得分區!」←開發軟體的時候,每當死線逼近,我好像都會這樣說XDD

這星期的軟體生命週期,Teddy把Scrum重新拿起來介紹了一番,

Teddy:「Scrum有哪些地方還沒講過的?」

班上同學們:「這學期到現在還沒有介紹過Scrum是什麼,只有看過一個15分鐘的短片」

Teddy:「蝦米!?這學期都沒有講過Scrum。所以你們也不知道整個學期在做什麼,這就代表不用懂Scrum也可以玩得很好。」

Scrum有股神奇的魔力,只要按照它的遊戲規則走,就能暴露出問題所在,所以它又有「照妖鏡」的美名。


情境模擬:

你是Scrum Master,正在一家公司導入Scrum,團隊的開發人員們每天都加班到半夜12點,他們開始抱怨Scrum害他們加班,因此認為Scrum是個爛東西,你是Scrum Master,遇到這種情況,你會怎麼辦?

霸氣回應:「你們加班,就是在隱藏問題!!!」

謎之聲:「其實加班.....是為了解決問題」




Scrum讓我知道原來還有這麼多的問題在等著我要去解決。只有更好,沒有最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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